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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要你说你爱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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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要你说你爱我: 第二十四章 孩子

    “你呢,哪里不舒服?”他伸出手,放在被子外,两手搭在一起,惬意随性的不像个病人。
    我条件反射的捂着胃部,“小毛病,胃痛,我差不多明天就可以出院了,现在观察期。”
    “就不能好好吃饭?”他挑眉看我。
    我却僵住。
    这句话,家里的爸妈说过,肖全说过,李浩说过,柳小夏说过,就连大大咧咧的林欢都说过。
    连语气,都一模一样。
    带着责备和关心。
    “哈哈,我有点厌食。”
    本来只想过来看一眼的,却像是有长聊的倾向,是徐来走了后,我太孤独了么。
    他听后认真皱眉想了会,然后说,“那肯定是吃的东西不好吃,我饿了这两天,想吃的东西好多,你能不能代替我多吃点?”
    我想,这是我听过最动听的劝慰的话了。
    “我下午还要挂水,待会要回去。对了,你的家人呢?”
    本来是切记着不要提的,突然嘴一顺给顺出来了,看到他那双晶亮的眸子霎时黯了,我一阵后悔。
    他平和的目光看向我,虽然悲伤却又固执的弯了嘴角想表达的满不在乎一样,“我妈不在了,我爸不认我,我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,他暂时,还不知道我的存在。”
    我一时无话。
    “没事,你不用安慰我,我已经习惯了。你待会不是还要挂水吗,快去吧。”
    手刚触上门把,他的声音就散进空气里,带着浓烈的悲伤,“晚上睡不着的时候,可以打电话给你么?”
    如果换做其他人,肯定要误会,可我知道,他肯定是痛的睡不着。
    说不清什么感受。
    只是回去的时候,我们已经互相交换了手机号。
    ——
    “苏小姐。”病房里,徐来喝了口水,“是真实的快递公司上门取件,不过,只能查到取件地址,是一个小型超市,老板说是别人拜托的,超市门口没有摄像头,线索断了。”
    我躺在床上,看着从手背传进身体血液里流动着的冰凉的液体,喉咙有点恶心。
    “没事,只是辛苦你了。”
    徐来摇头,刚正的脸上难得地慎重,“苏小姐,你可以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,我一定帮你全部查出来。”
    “我不知道,徐来,我只知道,有人不希望我过得安稳。”
    他沉默的看了我一瞬,没有回答。
    这是我住院的第二天。
    夜里,金慕渊来了。
    我和他从来都是相对无言。
    我也希望我们能像林欢和书生少爷那样相处,可他不是书生少爷,我不是林欢。
    他还是两年前的金慕渊。
    那个不爱我的金慕渊。
    这样的他,让我失了询问他那天为什么会出现在医院楼下的勇气。
    难怪,距离产生美。
    难怪……
    或者,他没有娶秦安雅的原因,就是想永远地记住她?保留那一刻的心动?
    他站在床边,居高临下的看着我,“你托徐来帮你查什么?”
    门口的徐来突然看了这边一眼,意思不言而喻,他并没有告诉金慕渊。
    “有人送了份礼物给我,我想应该礼尚往来,可我不知道他的地址。”我不明白他这么晚过来问我这件事,到底是关心我抑或是为了别的什么。
    只是,如果可以,如果他可以信任。
    可以吗?
    我记得那天从秦安雅的结婚典礼回来的路上,柳小夏问过我,为什么不告诉金慕渊。
    我下意识就回答说,他不信我。
    “下次有事可以打我电话。”金慕渊拿起我的手机,开始输入号码。
    多可笑,我回峡市存入的第一个手机号,不是我的法定丈夫,而是隔壁病房的陌生男人。
    我看着他修长的指在屏幕上跳跃着,低着的眉眼少了锐利,他突然抬头问我,“MC是谁?”
    “一个朋友。”
    我不知道他的慕是哪个慕,也不知道是哪个城,干脆打了首字母。
    这样的备注在我简洁的只有不到十个联系人的通讯录里很是醒目。
    过了很久,也不知道他拿着我的手机在搞什么,递给我的时候问了句,“你吃饭了么?”
    我点头的同时猜到了他应该还没吃,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。
    我披着他的外套和他一起走了出去。
    他外套的味道很好闻,淡淡的尼古丁味混合着香水味,和他身上的味道一样,霸道的闯进我的呼吸里,让我满腔都是他的气息。
    时隔两年,我依然记得第一次见面时,因为一件外套而引发的风波,从那时候起,金慕渊这三个字就像是烙铁烫进了心底。
    医院附近都是些小餐馆,我们随便进了家川菜馆,靠窗而坐。
    他极少在我面前抽烟,他叼着烟的姿态慵懒闲适,抖烟蒂的动作也优雅流畅。
    唯有他的眼睛,像蒙了雾一样,看不清。
    “有事要说?”
    总觉得出来吃饭是假,有事跟我说才是真。
    正好,我希望就那天秦安雅结婚典礼的事情,一并说了,也好解决掉心头的不堪。
    听到我开口问,他把烟掐掉,定定的看着我。
    “苏燃,你两年前流掉的孩子是谁的?”
    砰!
    “啊!小心!”刚端着菜过来的服务员被我突然站起来的举动吓得盘子脱了手。
    刺耳的碎瓷声摔进耳膜,地上一片狼藉,服务员连忙道歉,找了人来拖地。
    我气的浑身发抖,死死咬着牙,看着眼前的男人轻描淡写的问,“是肖全的?”
    我以为,两年前,我们就该熟悉彼此,却不料,他只是熟悉如何伤我,如何伤我更彻底。
    我端起桌上的冰水朝他脸上泼了过去。
    之所以能和柳小夏,林欢成为三个火枪手,是因为我们都是嚣张跋扈自带*的人。
    两年前的我性格跋扈,胆大妄为。可认识他那一个月,父亲出事,加上我被绑架之后对他又爱又怕,短短一个月把自己的棱角彻底磨平,从不敢惹他生气。
    现在,这一杯冰水,泼的好像是我自己,让我比两年前还要清醒。如果可以,我真想打他一顿!
    在我转身要走时,他突然捏住我的胳膊,力道大的我几乎下一秒就要崩溃的哭出来。(未完待续)